公 示
为切实解决我县“双困户”住房困难问题,根据《靖远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在东湾镇、乌兰镇各社区上报的基础上,经民政、市场监督、车管、住房保障、不动产等部门审核,确定2023年第一季度享受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51户,现予以公示,望广大群众监督。
(资料图)
公示时间: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12日
监督电话:0943-6124902 靖远县乌兰镇
0943-6256260 靖远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附:享受2023年第一季度最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名单
靖远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23年6月6日
附件:
★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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