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但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特殊情况如下: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法师兄 2023-06-27 20: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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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但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特殊情况如下: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